国有独资公司甲、自然人乙、个人独资企业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跨国经营是指企业以国际市场为活动场所,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开创国外经营基地或在国外设立机构,从事跨国()等国际化经营活动。
甲以自有财产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乙,主要从事外贸销售,共有职工3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以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者无效的有()。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下列属于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主要职责的有()。 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Ⅱ.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Ⅲ.依法查处辖区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 Ⅳ.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管理的,其证券投资活动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
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根据我国政府对WT0的承诺,我国证券业在5年过渡期内,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
新加坡人李英华与马来西亚人陈平共同出资在泉州市投资设立了甲公司,第二年甲公司又在福州与国内自然人张某共同投资设立了从事农业综合开发的乙公司,第三年甲公司又在南平市设立了分公司丙。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0年)
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
从事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机关是()
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以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有()。
2013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7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退出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境内投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办理,涉及项目核准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项目核准的规定办理。
跨国公司主要是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企业,以本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垄断企业。21世纪的今天,跨国公司也出现了管理学难题,包括( )。
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有( )。
跨国公司主要是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企业,以本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垄断企业。21世纪的今天,跨国公司也出现了管理学难题,包括( )。
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以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有()
《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 ),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以保证银行资金的运作安全。
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 )是错误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3号,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和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境内依法以人民币开展投资业务的,其所投资企业应当申请开立()
根据我国政府对WT0的承诺,我国证券业在5年过渡期内,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