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后,继续生产不含药物饲料添加剂或改变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的,应当()。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处罚后可以继续生产。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续展的,由发证机关注销生产许可证。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续展,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规定,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和()才能生产。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15日内向企业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由发证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生产许可证证号、有效期不变。
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个月前申请续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在工商登记中属于前置审批。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续展,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处罚。
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应如何处置()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内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凡生产《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及农业部公告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以外的物质作为饲料添加剂,应按照《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并获得新饲料添加剂证书、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活动。
按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下列()的生产企业应取得生产许可证。
按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年。
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内申请续展。
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年。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个月前申请续展。
《出口食用动物饲料生产企业登记备案证》的有效期为()年,有效期满后拟继续生产出口食用动物饲料
《出口食用动物饲料生产企业登记备案证》的有效期为(),有效期满后拟继续生产出口食用动物饲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