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不同能力的人,应该安排在不同的职位上,保证职位的要求与人的实际能力实际能力相对应。这指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
经济能力或支付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这是()。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当如何纳税?
凡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体现了现代西方税收公平原则中的()。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这是指()。
()是指具有不同能力的人,应摆在组织内部不同的职位上,给予不同的权力和责任,实行能力与职位的对应和适应。
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特殊能力,能力的这种差异是属于()。
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特殊能力,能力的这种差异是属于( )
量能课税是指经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体现税收的纵向公平。
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特殊能力,能力的这种差异是属于()。
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收的即是()。
经济能力或支付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这是财政基本特征中的()。
税收的非歧视性原则是指税法应对具有不同条件的纳税人实行无差别的税收待遇。
不同的人根据他们从公共活动中所得到的“利益”大小而纳税,是税收的“利益原理”,提高税制公平度,主要运用“利益原理”。
营业税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税率。
()指出,具有不同能力特点和水平的人应该安排在要求相应特点和层次的职位上。
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税收公平原则指具有相等纳税能力者应负担相等的税收,不同纳税能力者应负担不同的税收。
近代学者马斯格雷夫认为,凡是具有相等经济能力的人,应负担相等的税收;不同经济能力的人,则负担不同的税收。这种理念体现了以下什么原则?( )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在财政调整收入结构的过程中,经济能力或支付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收,这体现了公共财政()的特征。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由税务机关核定适用税率。()
营业税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