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上注明。
不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在工作票“增加工作内容”栏填写,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重新办理工作票(此条款中安全措施的变更不包含遮栏和标示牌的变更)。
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应()。
变电站工作票中除“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工作间断”栏和工作负责人所执的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中“工作票终结”栏外,其它栏不允许空白;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文字部分应填“无”(同一栏中的签名允许空白),数字部分应划“/”。
变电工作许可人的职责是履行安全责任;在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工作许可、工作负责人变更、工作间断、增加工作内容和工作终结手续。
工作票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和()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上注明
工作票签发后,许可前发生工作班人员变更,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填写新增加的班员姓名。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上注明。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应在工作票上注明即可。
工作延期未办延期手续,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变更未按照规定履行手续,统计为废票。
工作许可之后,若需增加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在工作票填写增加工作内容,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若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工作负责人无需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9.1条规定: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上注明()
线路工作票上的签名人员,应在纸质工作票上或工作票信息系统上清晰完整地签署姓名,并准确填写日期和时间。在办理许可、间断、变更、延期、终结等手续时,通过当面方式办理的应本人签名,通过电话、派人和信息系统等其他方式办理的,经双方确认和同意后可代签名,如“张三(李四代签)”。()
输电: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工作的流程包括:现场勘察、工作票组织、工作票启用、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工作变更和延期、工作终结()
输电:工作票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和()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
电力工作的流程一般包括:;工作票组织;工作票启用;工作许可;;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工作变更和延期;工作终结()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9.1条规定: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班人员同意后,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