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三级公司原则上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制度。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监事由一名领导班子副职兼任。
有限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份公司可以设一名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选举产生。
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的,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副董事长,董事任期最长为()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规模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治理结构相对简化,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Ⅰ.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Ⅱ.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Ⅰ代表 Ⅳ.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南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选举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依法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其中董事长的职权包括()。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摄董事长一人,可以视需要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主持选举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两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法规定。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同时,可不设监事会。()
民办学校的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听力原文:《公司法》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设董事长l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通过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该执行董事不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