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柜员机钞箱钥匙根据清分、加钞的需要可以由()各保管一套,并在《重要物品保管和交接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基层营业机构凭证库管员对()及其他不能继续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及时转入“待销毁重要空白凭证”分户内核算,并手工登记专项“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交接登记簿”。
柜员现金箱上交上级行金库时,交接双方必须通过身份认证,随车业务员在()清点现金箱数量和核对编号,审查无误后,随车业务员在营业机构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名确认。
营业机构和电子验印建库机构应指定专人对纸制印鉴加以保管,营业机构印鉴卡应由()保管,建库机构应由建库员双人保管。
未设金库的营业机构办理现金箱交接手续时,交接双方必须()。
营业终了,机构网点所有尾数包均应经交接后放入网点()内集中保管。
营业网点()名以上人员与随车业务员办理款箱(包)交接,交接双方登记“箱包交接登记簿”。
会计工作交接必须由会计主管进行监交,且会计工作交接登记簿应由会计主管人员保管。
《箱(包)交接登记簿》保管期限是()。
分行在执行款箱交接时,款箱应由交出机构()加锁,交接双方应分别在对方“款箱交接(保管)登记簿”上相互签章确认
以下可在《箱(包)交接登记簿》记载交接情况的有()。
《箱包交接登记簿》用于记载柜员现金、凭证、传票箱(包)、信件等的交接,按营业机构设置,()保管。
会计工作交接登记簿应由会计主办人员保管。
《箱包交接登记簿》由营业机构管库员、()分别保管。
柜员必须严格执行箱包交接制度。营业网点应指定()专门办理箱包集中保管、解送、接收的交接工作。交接双方应相互在对方所保管的《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字。
“印章登记簿”应由交接班柜员记录和保管,业务主管为监交人员。
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交接保管登记簿()使用。
营业前,设有金库的营业机构,应由运营主管或运营主管授权人指定()人共同与管库员办理柜员现金箱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及时在《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名确认。
分支机构或基层营业机构因裁撤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撤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代为保管。
尾箱交接时,应在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登记箱(包)的()等情况。
营业前,设有金库的营业机构,应由运营主管或运营主管授权人指定主出纳单人同管库员办理柜员现金箱交接手续。
停用的业务印章,保管人员应在停用当日将印章交本营业机构(),业务主管核对无误后,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注明停用日期,与交出人办理交接,并于当日、最迟次日上缴至管辖机构。
营业终了,应将柜员卡由会计主管监督封箱(包)后,随款箱上解,或使用人自行随身携带保管,不得置于营业场所。
营业机构当日不能上交的不宜流通票币、残损币,或不常用的少量外币、零币,可由柜员和会计主管双人清点后签章密封,在封装包(袋)上标明币种、券别、张(枚)数、金额、(残损币)等字样,放入柜员款箱保管。封装包(袋)由分行统一配置,为透明材质、不易破坏,拆开后应留有明显痕迹,严禁将普通信封作为封装袋使用,封装包(袋)应专人保管,逐个使用,且保管人不得与使用人员兼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