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币兑换分为残损人民币兑换和零钞兑换,办理兑换时须坚持先兑付后收款的原则。
办理残损币兑换业务应在残损纸币上加盖带有经办柜员编号的“全额”、“半额”戳记。
兑换残损票币,柜员应()在残损票币上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大小票币兑换,柜员清点现金后,使用“1117兑换”交易办理。
票币兑换包括大小票币兑换、残损票币兑换、假币兑换、停止流通的票币兑换和外币兑换。
票币兑换包括大小票币兑换、残损票币兑换、()的票币兑换和外币兑换。
票币兑换,柜员接到客户的票币后即可办理。
柜面兑换的残损币应当面将带有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戳记;票币整点做到挑净、点准、墩齐、捆扎紧、盖章清
柜员在办理残损票币兑换时,除点验清楚外,如根据兑换标准确定为全额兑换,应当面在残损票币上加盖蓝字()章。
票币兑换坚持“先兑付后收款”的原则办理。残损币的兑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执行。
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须在票币上加盖“全额”、“半额”戳记,错误的操作是()
兑换残损票币,柜员在残损票币上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半额残损人民币兑换应当面在残损币上加盖()戳记。
在办理残破币兑换业务时,经办人员须当客户面在残破券上加盖全额或半额章。
对大宗火烧、虫蛀、鼠咬、霉烂票币,须由持币人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签批(必要时报请人民银行确认签批)后,予以兑换。()附于残损现金背后,如有多种券别,应附于()最多的券别背后,其他券别附清单说明。
票币兑换凭客户填写的()办理
对可兑换的残损券,应当着兑换人在票面上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残损票币的兑换需经双人鉴定,在残损纸币上加盖带有本机构编号的“全额”、“半额”戳记及经办柜员名章,如为硬币,则装袋密封,登记()。
票币兑换包括()的票币兑换和外币兑换。
柜员在办理残缺票币兑换时,除点验清楚外,还应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兑换标准确定兑换额,并当面在残缺票币上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和柜员名章。
大小票币兑换要坚持当面点清,一笔一清。进行兑出现金实物的兑出配款操作,自复平衡后交与客户。
当残损币持有人对兑换结果有异议时,应如何处理()
客户持有的残损币,经银行柜台鉴定不足二分之一票面不能兑换,可以退还客户()
营业机构当日不能上交的不宜流通票币、残损币,或不常用的少量外币、零币,可由柜员和会计主管双人清点后签章密封,在封装包(袋)上标明币种、券别、张(枚)数、金额、(残损币)等字样,放入柜员款箱保管。封装包(袋)由分行统一配置,为透明材质、不易破坏,拆开后应留有明显痕迹,严禁将普通信封作为封装袋使用,封装包(袋)应专人保管,逐个使用,且保管人不得与使用人员兼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