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在质押贷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下可依法处分用于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
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贷款重组是指为降低和化解贷款风险,对因借款人财务状况困难而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的贷款,对()、还款方式等合同规定的还款条件进行调整的处理手段。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应当如何处置?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决定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条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应当()。
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可以不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
支付利息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的,i9/z,,借款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应当如何处置?
支付利息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的,那么,借款人应按照()规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短期贷款在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还款方式”上可填写:“本金按期归还,利息利随本清”。
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后,政府按政策把贴息资金一次性划入借款人账户。
贷款人应当按规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而()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支付利息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的,i9/z,,借款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储蓄国债(凭证式)质押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含浮动)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如借款人提前还贷,贷款利率按合同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储蓄国债(凭证式)质押贷款实行利随本清。在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贷款利率()
依据《贷款通则》的规定,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我国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和有关资料后,应该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贷与按我国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和有关资料后,应该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贷与不贷。规定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的贷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