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结算账户销户时,对于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但已经交回的执行()交易将凭证状态转为待销毁。
对交回、停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当面剪去()作废并加盖“作废”戳记,做该账户销户凭证的附件。
某日,一单位客户来到工行开户网点,要求撤销其基本存款账户。柜员要求客户填写《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通过系统查询该账户无余额、无积数、无欠息、无欠费后,拟为其办理销户。 客户存在未交回的未用空白重要凭证。在柜员提示下,客户重新取回全部未用空白重要凭证后,填制“客户交回未用空白重要凭证清单”,并将未用空白重要凭证交给柜员。柜员在系统中进行销号处理,对交回凭证当客户面切角后,存入保险柜,待网点集中上缴上级行处理。请指出柜员处理过程中的错误,并说明正确的处理方法。
销户收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由销户人抄列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清单一式两份,加盖预留印鉴后,连同未用重要空白凭证交开户行。柜员应审查()。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核对收回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与客户领用记录相符,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单位客户销户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行登记注销时,开户行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启用()交易处理。
客户销户时,应将剩余空白重要凭证全部交回开户银行登记注销,不得短缺。开户银行对客户交回的空白重要凭证,应当场切角作废。
客户销户时,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登记注销,开户机构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客户因故无法交回剩余重要空白凭证的,应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并保证承担相应风险后,办理销户手续。
单位销户时应将剩余支票和其它重要空白凭证切角后,交回银行注销登记
单位客户销户交回的未用空白票据、凭证等,应剪角并加盖“()”戳记后,登记《重要凭证作废丢失登记簿》。
客户销户时,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行登记注销,开户行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客户不愿交回剩余重要空白凭证的,也可直接办理销户手续。()
单位结算存款账户销户时必须将未使用的或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交回,经办柜员与系统核对无误后做销号处理,并将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剪角作废随传票一并上交事后监督中心,以防重要空白凭证流失引发案件。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对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当面剪去右上角并加盖()戳记,作该账户销户凭证附件。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销户前,需提交()交易,将该账户所有未用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收回,并在系统中置为作废状态。
在账户管理中,办理销户业务时未按规定收回出售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且无存款人出具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保证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对公客户填制“重要空白凭证”购买单并签章后,银行审核无误即可出售其申请数量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客户在有业务需要时出票并提交银行进行承兑。
对于收回的作废银行卡、单位撤销账户收回的数量较大不能随传票装订的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柜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剪角并加盖“作废”戳记,每()汇总上交县支行,不得长期在柜员凭证箱保管,县支行每()汇总上交二级分行。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对收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当面()。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对公客户填制重要空白凭证购买单并签章后,银行审核无误即可出售其申请数量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客户在有业务需要时出票并提交银行进行承兑()
空白重要结算凭证一律纳入表内科目核算,建立重要空白结算凭证登记簿(用一般登记簿代替),按凭证种类设户,以一本(或一张)一元为记账单位,并记载凭证起讫号码。()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对因客户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应由存款人做出()的承诺,承担()责任
对公客户销户时,原则上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行登记作废后做业务凭证附件;客户无法交回剩余重要空白凭证的,由经办行出具书面证明并保证承担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