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时,闭锁装置能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内的动力电源并闭锁。
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应在回风巷内,采煤工作面距第一合流点()处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电气设备点瓦斯超限浓度为1.0%。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机电设备设在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并应装有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
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机电设备设在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并应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入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分站”将切断串联通风区域及回风巷内的非本安电气设备。
掘进工作面回风及回风巷内电气设备点瓦斯超限浓度为0.8。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距工工作面壁线15m以外的回风巷风流中测,并取其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
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风,机电设备设在回风巷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掘进工作面回风及回风巷内电气设备点瓦斯超限浓度为0.5%。
《规程》规定,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复电浓度﹤1.0%。
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水采和煤层厚度小于0.8m的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经抽放瓦斯(抽放率25%以上)和增加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能降低到1.0%以下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掘进工作面回风及回风巷内电气设备点瓦斯超限浓度为()。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大于()时,“分站”将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安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报警值为()。?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电气设备点瓦斯超限浓度为0.8%。
在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大于()“分站”将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安电气设备。
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经采取必要措施后,并符合()的要求,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
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经采取必要措施后,并符合()的要求,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分别是()。
甲烷传感器在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的报警浓度为(),断电浓度为(),复电浓度为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