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时(不含《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二章第十五条D21项规定)、责任职工重伤事故时,视情节对负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的责任者给予();对负有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对负有同等责任者,按照对等责任给予相同的处分。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给予直接(全部、主要)责任者行政撤职处分并离岗培训6个月。
发生职工轻伤事故或者行车设备故障,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全部、主要)责任者通报批评,(),或者经济考核。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给予相关科室负有专业管理责任的分管业务副职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给予相关科室负有专业管理责任的正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21类事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车队、车间负有管理责任的现场管控干部(包保)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职工、旅客轻伤事故或者行车设备故障,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全部、主要)责任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并离岗培训1个月以上。
职工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时,视情节对负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或记过处分;视情节对负有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对负有同等责任者,按照对等责任给予相同的处分。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职工、旅客轻伤事故或者行车设备故障,视情节轻重,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班组长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班组长免职的组织处理。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D21事故除外),给予直接(全部、主要)责任者行政撤职处分并离岗培训3个月以上。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一般B类铁路交通事故,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班组长行政撤职处分并离岗培训6个月以上。
铁路交通发生事故,造成()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为一般A类事故。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21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科室负有专业管理责任的分管业务副职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给予相关科室负有专业管理责任的正职安全风险管理逐级负责制(履职)达标考核失格。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21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全部、主要)责任者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离岗培训2个月以上。
职工违反有关规定,发生各类责任重大事故、铁路交通一般A类及以上责任事故时,按照路局有关规定,视情节对负有次要责任者给予()处分。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班组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离岗培训2个月以上。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班组长行政撤职处分并离岗培训3个月以上。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D21事故除外),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班组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离岗培训2个月以上。
职工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时(不含《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二章第十五条D21项规定)、责任职工重伤事故时,视情节对负有次要责任者给予()处分;对负有同等责任者,按照对等责任给予相同的处分。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一般A类铁路交通事故,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班组长行政撤职处分并离岗培训()个月以上。
职工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时,视情节对负有次要责任者给予()处分。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一般A类铁路交通事故,给予直接(全部、主要)责任者行政撤职处分并离岗培训()个月以上。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给予次要责任者记过处分并离岗检查(停职)6个月()
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一般D类事故(不含D21类),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每件减()分。
发生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给予责任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