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调管辖的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等)的保护装置,其定值不是省调下达的均由()管理,这些装置的投停由()规定,但必须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
设备检修申请通过“河北南网检修计划调度管理系统”办理,特殊情况应通过调度电话向省调办理。
正常投入AGC功能的机组,当调整计划出力高于(低于)其AGC处理调整范围下限时,发电厂值长应自行投入(退出)AGC功能,并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当AGC功能退出后,机组按调度计划出力曲线接带负荷.
各地调调度员和发电厂值长()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负荷情况、检修情况、电压水平、设备运行异状、预定工作及天气情况等。
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交检修申请内容()、检修性质、主要项目、()、()、紧急恢复时间。
发电设备检修()、()检修工作结束前一天的()时前(遇公休日提前)应向省调汇报,启动前应征得值班调度员的同意。
省调管辖设备、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省调许可设备检修开工前一天()时前(遇公休日提前),由发电厂值长、地调值班调度员、超高压公司生产调度向省调提出申请,省调在()时前批复。
当发生起励失败及励磁电流和无功负荷异常波动等励磁系统设备故障时,故障设备能够在发电机组运行中处理的应在运行中处理恢复正常。若在运行中不能恢复正常,应向电网调度申请停机处理。
值长接班后一小时内应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电压水平、设备运行异状、()及天气情况。
发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临故修及消缺)工作结束前一天的12时前(遇公休日提前)应向省调汇报,启动前可以不再联系值班调度员.
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应由地调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或电气班长、变电监控中心()值班员接受和汇报执行 结果。
省调管辖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地调调度员、发电厂值长、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值班员,可以不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事后再汇报省调度员。
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检修工作许可开工令,由调度直接下达到()运行人员,其中省调管辖设备许可开工令下达给();汇报完工时,由运维操作站运行人员向()汇报,省调管辖设备由()向省调汇报。
发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临故修及消缺)工作结束前一天的()前(遇公休日提前),应向省调汇报,启动前应征得值班调度员的同意。
当机、炉事故需紧急停机停炉或辅机事故需紧急降出力时,为了及时处理事故,值长可先向省调值班调度员作简要汇报,事后再做详细汇报。不需紧急停机、炉的事故,值长要详细汇报有关情况.
设备临故修、消缺,可随时向省调提出申请。省调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下列检修(对故修时间不予批复):1、六小时以及可以完工的检修;2、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配合的检修(但不得超出已批准计划检修时间)。
变压器运行中油位异常升高时,应汇报值长经值班调度批准可将瓦斯保护临时切信号运行,工作结束后应恢复()。
有权接受省调操作指令的对象为:在省调备案的地调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电气班长、机炉长)、变电所(或监控中心)正值班员。
各地调调度员和发电厂值长,接班后二小时内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负荷情况、检修情况、电压水平、设备运行异状、预定工作及天气情况等,同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将运行方式变化及电网重大异常运行情况告知有关单位.
运行设备异常而使机组最大连续出力和最小技术出力变化时,值长应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改变原因并提出申请,预计超出本值的降出力,应提出书面申请。(代管电厂由所属地调值班调度员提出).
省调值班调度员在通讯中断或为便利操作,可以通过地调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转达指令和汇报。
各地调调度员和发电厂值长,接班后一小时内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负荷情况()及天气情况等,同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将运行方式变化及电网重大异常运行情况告知有关单位。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和退出及运行方式的改变,属于调度管辖的设备,必须得到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属于本厂管辖的设备,必须经有关领导或值长同意()
当调频厂失去调频能力时,该厂值长应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由省调值班调度员调整系统出力或负荷,以恢复调整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