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是指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按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杜某将王某打伤,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县公安局对杜某处以拘留10日的治安管理处罚,并送达拘留所执行。3个月后,杜某为报复王某,将王某的汽车玻璃砸坏。王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杜某殴打自己和砸车的刑事责任。经重新鉴定,王某为轻伤。汽车玻璃价值5000元。人民法院对杜某殴打王某的行为判处拘役3个月,对杜某砸车的行为判处有期徒刑1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 )。
甲乙丙丁共有一辆汽车,其份额均为25%,现甲抛弃自己的份额,该份额的归属如何?()
民警王某驾车追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行驶。这时,一辆出租车路过,王某将其拦下,要求使用该车追捕逃犯,司机张某拒绝,并与王某发生争执。王某打了张某两个耳光强行将车开走,追缉途中因被犯罪嫌疑人开车碰撞致车辆损坏。后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处分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各以30%、70%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与转让自己的份额,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孙某、钱某按15%和85%的份额共有一套房屋。二人同意将房屋出租给王某,现孙某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甲、乙各按30%和70%的份额共有一艘货船,二人将该货船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经过二人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民警李某、王某巡逻时,发现路人甲、乙二人行迹可疑,遂上前检查。经盘问、检查,在甲身上发现了大量金首饰。乙趁机骑上一辆停在路边的摩托车逃跑,李某拦下一辆出租车要求乘车追捕,司机不同意,李某强行将车开走。王某将甲带回派出所。后查明甲、乙共谋由乙盗窃金店的金首饰,甲负责贩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王某急于去医院看病,在马路上等待出租车载她去医院。由于是清晨,出租车很少。10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在其身边停下。司机称该车是新车,一大早坐车的是个病人,不吉利,提出要王某支付高于平时的乘车费。王某不想再等其他的车,只好上车,并按司机的要求支付了乘车费。指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选项。()
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与转让自己的份额,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甲、乙、丙三个农民各出1万元买了一辆农用运输车,则甲、乙、丙对这辆车各自享有()的权利,也各自分担()的义务。
甲、乙各以40%与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0年7月18日晚8时许,某市张某等五名年青人酗酒后并排行走在公路上,挡住了车辆的行驶路线, 一辆出租汽车司机王某按喇叭, 张某等五人停下来拦住出租车。 要王某拿出“香烟钱”“赔罪”。王某不肯,张某上前打了其一耳光。王某无奈,只好从上衣口袋里掏出近 800元当中抽出 50元给他们。后王某报警后,张某等五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在对该案的调查过程中,查明了案件真相。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不动产或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在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时,应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
周某和陈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5年2月1日,法院判决周某和陈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邹某,邹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周某又就该房屋和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杜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周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关于该房屋所
杜某将王某打伤,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县GA局对杜某处以拘留10日的治安管理处罚,并送达拘留所执行。3个月后,杜某为报复王某,将王某的汽车玻璃砸坏。王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杜某殴打自己和砸车的刑事责任。经重新鉴定,王某为轻伤。汽车玻璃价值5000元。人民法院对杜某殴打王某的行为判处拘役3个月,对杜某砸车的行为判处有期徒刑1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周某和陈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5年2月1日,法院判决周某和陈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邹某,邹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周某又就该房屋和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杜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周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假设在上述
陈某、李某各以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王某。现陈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则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且李某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王某的优先购买权()
[案例]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辆汽车跑长途运输,四人各占1/4的份额。2011年2月1日,丁拟将自己1/4的份额作价10万元转让给戊。丁将该事项通知了甲、乙、丙,三人均表示反对,但无人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于是丁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 2011年3月1日,甲驾驶该汽车在运输途中不慎将路人王某的耕牛撞死,给王某造成2000元的经济损失。王某要求乙赔偿其损失,遭到乙的拒绝。 2011年4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