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作人员在110kV配电装置工作时,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为1.0m。 ()
工作人员工作中与无安全遮栏的35KV带电设备距离要大于()m,否则该设备要停电。
电压等级110kV时,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为()。
人员工作中与50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为5m。()
作业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11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小于()m时,设备应停电。
在带电区域中的非带电设备上检修是,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大于:6kV以下为0.35m、10~35kV为0.6m,60~110kV为1.5m,220kV为3.0m,330kV为4.0m,500kV为5.0m。
工作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110kV为()。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与10KV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为350mm。
工作人员工作中与无安全遮栏的35KV带电设备距离要大于()M,否则该设备要停电。
人员工作中与35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为1.2m。()
人员工作中与22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为2.0m。()
人员工作中与±50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为6m。()
工作人员在电压为110kV现场工作时,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为0.5m。()
工作人员在60-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为()米。
电气工作人员在110Kv配电装置工作时,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为1.0m
进行地面配电设备部分停电的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110kV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为()m
人员工作中与10kV及以下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为0.7m。()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距离,临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满足,66kV、110kV安全距离()米。
在110kV的设备上工作,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至少为()米。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人员工作中与35kV、110kV、22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分别为()
工作人员工作中与10kV及以下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米
LZC20028检修人员与带电设备、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为:10kV为0.7m;60〜110kV为1.5mr220kV为3m;500kV为5m()
按照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人员工作中与20、35KV及以下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小于m应停电作业。(GB26860-2011,6.2)()
作业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11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小于()m时,设备应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