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距明火10m以外。
钢板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距明火()以外。
使用氧气瓶时,必将氧气瓶放在与明火及火源应距10m以外处。
气瓶的放臵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米以外。
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应放置平稳,不得靠近热源或在太阳下暴晒,并满足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米的要求。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以外。
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m,高度不超过()。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距明火10m以外。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距明火10m以外。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米以上。
使用中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距明火()以外。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明火8m以外。
开挖建筑物基坑或刷坡时,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少于()m,高度不超过1.5m。
水利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应放置平稳,不得靠近热源或在太阳下暴晒,并满足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米的要求。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米以外。
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m。
现场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离明火10m以外。()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以外。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以外。
在开展切割作业中,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以外。
开挖建筑物基坑或刷坡时,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m,高度不超过()m。《普速安规》第3.3.14条
在施工现场,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放置点应距明火()m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