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须向()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市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按照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般而言,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前置条件是()。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
在下列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中,采取()税款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在下列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中,采取( )税款方式的纳税人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稽查局依法采取冻结纳税人银行存款措施的,应冻结其相当于()的存款。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包括()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经()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对经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逾期仍不缴纳的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依法采取()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其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在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明显转移财产的,税务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
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且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下列各项中,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内的是()。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此证明应妥善保管,纳税人可以在多个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重复使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下列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中,采取()税款方式的纳税人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