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保兑的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经保兑行付款后,如开证行因故拒绝,保兑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款项。
信用证项下单据存在不符点时,开证行在告知申请人不符点后,若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并且同意付款,则开证行可以对外付款
偿付行的付款不是终局性的。当偿付行付款后,开证行发现单证不符时()。
国内信用证单证不符,开证行决定拒付单据时,开证行()。
付款银行若未审核单据直接向受益人付款,事后发现单证不符,可以向受益人追索已支付款项。
受益人向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的付款行交单要求付款,该行在付款后才发现单据中有一个不符点,付款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票款。
开证行I行开出了一份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用于进口货物。议付行向其提交了单据,但I行发现单据不符。它将不符点通知了议付行,并告知保存单据听候处理。同时,I行将不符点通知了申请人,申请人接受了不符点。于是I行通知议付行接受单据并告知付款日期。()
指定银行对不符单据,以电报、电传、电讯发至开证行,要求凭不符单据付款、承兑或议付,俗称()
当单据出现不符点后,开证行不能免除其付款责任。
国内信用证单证不符,开证行决定拒付单据时,如果开证申请人事后同意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应()。
开证行在11月8日(星期五)收到单据,后发现存在不符点,开证行应在最晚()提出不符点。
在保兑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发货后提交的票据和单据,可以首先向保兑行提示,而不必先向开证行要求付款、遭拒绝后才找保兑行。
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议付后,如开证行或付款行因故拒绝付款,一般议付行仍可向受益人追索已议付的款项。
跟单信用证项下,申请人接开证行付款赎单通知后,有审核单据的权利,其审单的原则是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若有不符点,有权拒付。
开证行发现单据存在不符点不应采取的措施为:()
开证行付款后才发现单据不符,其对已付款项()追索权。
如果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有不符点,开证行付款时应从款项中扣除一定的不符点费用。银行在确定不符点费用时,应按照不符点“点数”计算,不符点越多,所扣费用也越多。
在CIF合同下,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已审单付款,但后来发现该批货物的提单是倒签提单,且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对合格单据付款,开证行付款后无追索权。
开证行或付款行如发现单据和信用证不符,应在不迟于收到单据的次日起多少个营业日内通知议付行表示拒绝接受单据。
根据UCP500,如果开证行在审核单据时发现单证不符,则必须在收到单据后的( )内通知寄送单据的一方。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如果受益人提交了不符点单据,但不符点并不严重,根据我们所掌握的开证行的情况,估计(开证行)不会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那么,可将不符点提示在索汇面函上面(不事先通知不符点),并要求开证行同意或商请开证申请人同意接受不符点,即()
5、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