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含50条)视为无证批发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法》明确指出,烟草制品包含卷烟、雪茄烟等()类烟草专卖品。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雪茄烟零售业务的,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下列处罚措施中不包含()。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性卷烟、雪茄烟50条,不能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要多于50条才构成。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定罪处罚。
根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规定,运输卷烟、雪茄烟、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下列符合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行为构成要件的有()。①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在30条以上②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卷烟运至仓库,准备销售③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将50条卷烟销售给不同对象④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分数次将50条卷烟销售给同一对象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在()以上的,视为无证批发。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只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即使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的,也不会构成犯罪。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同一品种的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下列(),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没有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的处罚规定。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3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烟草生产企业只能向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销售卷烟、雪茄烟。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是对具备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准予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的证明文书。
卷烟、雪茄烟和烟丝,均应当使用注册商标;申请者注册商标,应当持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生产文件,依法申请注册。
()无证批发烟草制品是指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含50条)的行为。
无证批发烟草制品是指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的行为。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下列情形哪些可以认定为“销售金额较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可分为: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的销售金额达到()万元以上的;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万元以上的。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构成()。
()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等销售卷烟、雪茄烟,必须100%入网、落地、入户销售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由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