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办理“固定期限交易”的客户,按具体到期日交割;办理“择期交易”的客户,则可在择期期限内的任意一天进行交割。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客户与中国银行办理正常交割的宽限期。远期结售汇业务交割日后3天为客户与我行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交割的视同如约交割。()
客户在我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需签订“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总协议书”,有效期一年,期满前(),甲、乙双方都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的,则协议自动延续一个有效期。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到期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办理结售汇的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我行与客户签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主协议》及相关配套合同文本,约定将来某一时刻或某一期间为客户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币种、金额、汇率等交易要素,到期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客户在我行要求办理外汇对人民币且交割时间超过为T+2个工作日的业务称为()。
与境内合作银行开展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以合作对象的信用为基础的业务,应纳入授信管理,占用我行对其授信额度。代合作银行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应按照合约金额的()占用合作银行总行在我行的授信额度,由客户管理行的机构业务部门负责额度的切分和调整。如果授信额度不足的,合作银行应以现金方式向我行提供履约保证。
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农行需与客户签订()。
远期结售汇业务中因客户推迟交割引起的损失由客户承担,所产生的收益归银行所有。()
招商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一般按约定的起息日与客户交割,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客户的需要给予一定期限,宽限期为起息日()。
对公结售汇业务可分为即期业务、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远期业务在第()个工作日或之后交割.
“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我行与客户签订即期结售汇业务相关协议,约定在三个工作日内的某一时刻为客户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币种、金额、汇率等交易要素,到时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我行的结售汇综合周转头寸,总行统一核定各一级分行()用于辖内分支机构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即期结售汇周转头寸与远期结售汇周转头寸,合计为结售汇综合周转头寸。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是商业银行与客户约定未来不特定时期,依约定()的进行结售汇交割,为保证客户履约而要求其预先存入的特定款项。
根据交割日期不同,结售汇业务可分为即期结售汇和远期结售汇。即期结售汇是成交后在三个工作日内起息交割的业务,远期结售汇是三个工作日以后才起息交割的业务。
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申请展期后,如客户得到展期价差收益,则我行应将客户的收益在办理展期后立即存入客户指定账户。
远期结售汇业务交割日后()为客户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办理交割的视同如约交割。
人民币与外汇调期业务远期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客户与我行办理交割的宽限期,该宽限期仅对掉期业务中的远期交割日有效。()
远期结售汇合同交割日,客户按合同要求与银行办理交割,通过()科目核算。
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前应与我行签订(),并由客户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人签署。
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以及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我行应与客户签订()。
客户在我行叙做一笔远期结售汇业务,到期日之前客户需要提前交割,可选择-----?
我行所有结售汇业务均须按交易时结售汇交易系统自动报出的系统实时报价汇率成交我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时间为工作日()。
我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时间为工作日(),所有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起息日(交割日)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客户可在我行办理最短1天最长1年的远期结售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