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学分析中,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所使用的化学试剂均指分析纯试剂,用符号()表示,其标签为红色。
分析纯试剂可以用来直接配制标准溶液。
钢的化学分析需标定的标准溶液应在标准溶液名称及配制方法的下面写出()、()及允许的()。
钢的化学分析:分析方法标准中、所有操作除特殊说明者外,均在()中进行。
与一般化学分析方法一样,煤质分析中所用试剂除专门规定外,一般都使用()。
在容量分析中可用基准试剂直接配制标准溶液,而不必进行标定。()
在聚合物驱油过程中,要求每()对注入水、配制站聚合物用水的水质(矿化度、含铁量)及水中含氧量进行监测。分析水质变化情况。
基准试剂可以用于滴定分析中(),也可用于直接配制()。
除非实验方法有特殊要求,培养基、试剂及稀释剂配制用水应经蒸馏、取去离子或反渗透处理并无菌、无干扰剂和抑制剂,配制用水电阻率在25℃时应≥()Ω.cm,建议每周检测一次。
在煤质分析中,如分析方法中对试剂纯度要求不高,可用化学纯试剂;如用来制备滴定用标准溶液,应使用()配制。
砷化氢–硝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海水中砷时,需要使用的下列试剂中,除()外,均为优级纯,以最大限度降低试剂的影响。
煤质分析中,除专门规定外,一般都使用()试剂。
钢的化学成分分析用天平除特殊说明外其感量应达到(),分析天平砝码及容量器皿,特别是塑料容器皿应定期予以()。
匀质性试验用试剂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分析纯化学试剂。
制备分析样品的同时应制备存查样品,除特殊规定外,一般应保留2个月,以备复查。
原子吸收法测定水质Cu、Pb、Zn、Cd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试剂和()水或等浓度的水(除另有说明外)。
我国关于煤质分析试验方法的国家标准对于从煤样、测定方法、试剂、溶液配制、分析结果的计算和表达、精密度、符号、分析值及报告值的取位和各种“基”的换算等都作了统一的规定。
在日常化学分析试验中,如未特别注明所用的试剂纯度一般为()试剂。
直接配制法配制标准溶液,其基准物应是容量分析基准试剂。
配制仪器分析用标准溶液所用的试剂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
滴定分析中配制碘标准溶液时,选用的试剂和容器是()
分析纯试剂可以直接配制标准溶液()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中所用的化学试剂除特别注明外,均为()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所指压力除注明外均为绝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