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专人登记投递秘密载体”的投递人员内部工作程序为:准备工作、接收秘密载体、()、排单、排信、盖章、入袋、平衡合拢、装车、检查现场、出班。
秘密载体的投递频次规定为()。
大额现金支付必须经()审批.签字,付款时坚持“三清”原则,认真核对取款人和取款金额,无误后将钱款和相关凭证交取款人并提示其当面点验。
在进口秘密载体背面加盖()日戳。日戳表示秘密载体当班投递的时间,确保投递时限。
投递员接收秘密载体应按规定检验()。
秘密载体的投递时限规定为()。
“有据可查”,就是在秘密载体传递过程中,从收寄到投递的每个环节都保证()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遇有代转单位拒收秘密载体时,如机要通信部门同()有投递关系的,可以直接投递。
局内投交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到局内营业窗口领取秘密载体的投递方式。
机要通信号签也称机要条码签,在秘密载体的处理过程中的清单、投递单登记时以此号登录,在日后查询秘密载体时起到()作用。
《机要通信业务处理规则》规定:投递秘密载体()。
《机要通信业务处理规则》规定:省会市以上局应()投递秘密载体。
业务档案在检查无误后,要认真稽核本局()秘密载体收发是否相符。
应按()将秘密载体装入机要投递专用包(袋),拉上拉链或扣好搭扣,袋口要捆扎牢固,防止传递途中秘密载体外落。
营业员在接收票品时,依据相关发单与后库存人员当面点验无误后应在相关发单接收人员处盖章。
“有据可查”,就是在秘密载体传递过程中,从收寄到投递的每个环节都保证()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进口开拆环节如因秘密载体破损发现其内件属于禁寄物品不准转发和投递,应登记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在秘密载体传递过程中,从收寄到投递的每个环节都应保证交接有登记、收寄有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机要业务员与自取人员当面点交秘密载体,无误后()。
()秘密载体从收寄到投递的整个处理过程。按邮件的流向,其基本生产过程分为市内互寄、省寄互寄和由收寄局发转口局经转三种。
投递出班后发现错带不是本道段的秘密载体,如能当班投出的应()后当班投出。
秘密载体的处理从收寄到投递的每一环节都表现为收进与发出的关系,只有做到()才能有利于防止秘密载体的延误和丢失。
局内投交秘密载体登记“机要文件投递单(簿)”一式两联,()。
涉密机关、单位收到秘密载体后,由()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