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撤销军官职务并取消军官身份的人员,其军衔()
军官被开除军籍的,取消其军衔。取消军衔的批准权限与批准开除军籍的权限相同。
对公安消防部队人员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其中应取消武警中校以下警衔的,由()批准。
军官被开除军籍,取消军衔的批准权限与首次批准授予该级军衔的权限相同。
士兵军衔应当按照规定的服现役年限晋升;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被任命为班长职务的,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对被除名士兵,由批准机关证明,并派专人将其档案材料送回原()
对士兵记过、记大过、降职或降衔(级)、撤职由团、旅,取消志愿兵资格、除名由旅、师,开除军籍由集团军批准。
对于被判处哪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符合除名条件,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士兵,应当先劳动教养,期满后再予以()。
现役士兵是依照法律规定,经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服现役,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被授予相应军衔的义务兵和士官。
军官犯罪被剥夺军衔,在服刑期满后,需要在军队中服役并授予军官军衔的,不能够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规定办理。
在一次关于限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课堂讨论中,甲说:假如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不再享有担任国有公司职务的权利;乙说: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丙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擅离部队累计()的士兵应当予以除名处分。
军官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由()剥夺其军衔。(†军官军衔条例‡)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编入居民小组,社区居委会应当对他进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5年开始实行军衔制,后一度取消,又于1988年恢复,时隔33年两次均被授予上将军衔的是()
对被除名的士兵,取消其军衔,原有职务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离队时不予办理退伍手续,由批准机关出具证明并派专人遣送。
对于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被开除军籍的人员,取消其军衔和在服役期间获得的军对奖励、表彰,、级别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
乙被剥夺政治权利3 年,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后回到村子里,被选为村民小组组长。对此,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取消其村民小组组长资格()
对符合除名条件,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士兵,应当先劳动教养,期满后再予以除名。()
对被除名的易务兵,取消其军衔,原有职务自然撤销,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君人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