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初三班主任在课间到教室巡查,发现一学生课桌里有一封信,打开发现是一封早恋情书,随后将该学生叫到办公室,让其交代早恋的事情,该同学发现班主任拿了自己的情书,非常气愤,从班主任手中夺回情书,并塞到自己的嘴中,这时同办公室的团委书记过来抓住该同学,并抠他的嘴,让其将情书吐出,该同学不愿意,两人扭打在一起。随后,该同学挣脱团委书记的拉扯,并跑上办公楼三楼,班主任和团委书记两人在后面紧迫,该同学跑进一办公室,一气之下,从窗户跳下去,造成多处骨折,经及时抢救,脱离危险并痊愈出院。在此期间,学校垫付了医疗费等共计8 000元,该学生的母亲因在医院照顾该同学而损失误工费3 000元。该同学出院后,将学校告上法庭,请求偿还其母亲误工费3 000元,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学校提出反诉,认为该同学早恋违反学校纪律,而且私自跳楼,与学校没有关系,请求该同学返还学校垫付的医疗费等8 000元。在此事件中,班主任和团委书记有没有责任?()

A.没有,因为他们在履行正当的管教职责 B.没有,因为是学生自己跳的楼 C.有,因为他们对待学生的方式不对 D.有,私自查看学生的信件侵犯了其通信自由权和通信秘密权

时间:2023-09-30 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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