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的通知》规定,经省政府同意,自()起实现的应拨缴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代收。

A.2012年1月1日 B.2013年1月1日 C.2013年4月1日 D.2013年6月1日

时间:2023-09-15 09:18:17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