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携带假币实物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假币解缴业务前须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发送()
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部门将本行清分中心发现的假币集中整理,填写(),随同电子和纸质文档,一并解缴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部门应于每月()日前将本行清分中心发现的假币集中整理后解缴到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应于()未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收缴的假币应于()末将当月收缴的假人民币实物解缴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末应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假人民币收缴工作的通知(银发2009(98号))规定,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末应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收缴的假币应于每()末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每季末解缴(),由()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对依法予以立案的假币案件,假币收缴单位在案件破获且假币实物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后,可依据“反假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奖励,并同时报送的材料有()
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应当于每季末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应()全额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金融机构确认误收或者误付假币的,应当在()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并在上述期限内将假币实物解缴至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假币实物进行整理分类, 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解缴假币()
金融机构确认误收或者误付假币额度,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并在上述期限内将假币实物解缴至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假币收缴业务管理办法,收缴假币时应填制《假币收缴凭证》,向持有人出具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自收缴之日起()内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对破案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应当在该案件破获且假币实物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后,由破案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奖励()
假币收缴业务人员应告知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以自收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我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金融机构应当按()的频率将收缴的假币全额解缴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处理
我行各营业网点收缴的假币,按规定上缴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定期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
被收缴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持《假币收缴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金融机构确认误收或者误付假币的,假币实物应随柜台收缴假币一同解缴至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应当将收缴的假币每月解缴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处理。()
金融机构应当将收缴的假币每季额解缴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