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需要灼烧的沉淀要用()过滤,需要烘干的沉淀要用()过滤。
沉淀生成后,采用过滤的办法使沉淀和母液分开;如果称量形式是有机物沉淀,一般在110~120℃温度下烘干,如果称量形式是无机物沉淀,烘干温度可适当降低一点。但如果沉淀形式和称量形式不一致,一般采用灼烧的方法使沉淀形式转化成称量形式。
烘干和灼烧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沉淀不经灼烧,只要烘干就可作为称量形式,那么可以用烧结玻璃漏斗进行过滤,但该漏斗事先应在()下烘至恒重。
烘干和灼烧的目的是()洗涤后沉淀中的水分和洗涤液中(挥发性)物质,使沉淀具有一定组成,这个组成经过烘干和灼烧后成为具有()组成的称量式.
烘干的称量瓶、灼烧过的坩埚等一般放在()冷却到室温后进行称量。
沉淀的烘干或灼烧都必须进行到恒重。
用重量法测定降尘中可燃物含量时,应将空的瓷坩埚在105±5℃下烘干,称量至恒重;再将其在600℃下灼烧2h,冷却,称重至恒重。
洗涤后的沉淀要经过烘干与灼烧,目的是让沉淀式转变成()。
重量分析中,对沉淀物进行烘干和灼烧的目的是什么?
标准规定的衡重是指在灼烧(烘干)和冷却条件下,连续两次称重之差最大不大于()MG。
在沉淀法的基本操作中,过滤的目的是(),洗涤的目的是洗去沉淀吸附的杂质和混杂在沉淀中的母液、烘干或灼烧的目的是除去洗涤后沉淀中的水分和洗涤液中的挥发性物质,并使沉淀()。
烘干至恒重的意思包括()①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大于3h②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试验的精密度,即0.1%③要求采用高温炉灼烧④烘干温度控制在750℃~1000℃⑤烘干时间不得小于4~6h
粗纤维的测定要经过称样,()、碱处理、抽滤、烘干、灼烧等步骤进行。
沉淀生成后,采用过滤的办法使沉淀和母液分开后,需用烘干和灼烧的方法除去沉淀中的(),使沉淀转化成组成固定的称量形式。
基准试剂的干燥方法主要有烘干、灼烧和在干燥器内干燥。
在烘干、灰化、灼烧沉淀时,应注意什么?
沉淀称量法,析出的难溶化合物的形式叫(),烘干或灼烧后的形式叫()。
分析方法标准中所载的“灼烧中烘干至恒重”系指经连续()灼烧或烘干并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后,称重之差不超过()毫克。
烘干和灼烧的目的是()洗涤后沉淀中的水分和洗涤液中()物质,使沉淀具有一定组成,这个组成经过烘干和灼烧后成为具有()组成的称量式.
沉淀剂应为()或()的物质,在灼烧是可自沉淀中将其除去。
将已烘干至恒重的蒸发残渣,放在750~800℃的高温炉中灼烧,此时减少的量,称为()。并且,把灼烧所得的残渣,称为()。
烘干的称量瓶及灼烧过的坩埚,它们暴露在空气中会吸附一层水份而使质量增加,所以要求称量速度要快。()
在重量分析中,由于沉淀的溶解、共沉淀现象及灼烧时沉淀的分解或挥发等,所产生的误差属于系统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