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
放射性物品分类原则是按照国务院()中第三条的规定,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划分的。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托运人所提供的资料了解所运输的放射性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装卸要求以及发生突发事件故时的处置措施。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合同规定,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内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
放射性物品分类原则是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三条的规定,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划分的。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
放射性物品根据其特性及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分为5类。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将放射源从高到低分为Ⅴ、Ⅳ、Ⅲ、Ⅱ、Ⅰ五类。
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分类,属于放射治疗的诊疗项目有()。
二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Ⅱ类和Ⅲ类放射源、中等水平放射性废物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一般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当作业环境中有放射性物质存在时,作业人员将遭遇放射性辐射危害。
按照《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按照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危害程度与诊疗风险分类,正确的是:()
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
()应当按照放射性废物危害的大小,建立健全相应级别的安全保卫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和人员防范措施,并适时开展放射性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放射性物品分类原则是按照国务院《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三条的规定,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划分的。
放射性物品分类原则是依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划分的。
二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Ⅱ类和Ⅲ类放射源、中等水平放射性废物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放射性物品。
国家对放射源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将放射源分为()类。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类,将射线装置分为()类。
按照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以下六类: (一)接触粉尘类; (二)接触化学因素类; (三)接触物理因素类; (四)接触生物因素类; (五)接触放射因素类; (六)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按照《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物品的分类,II类放射源属于()类放射性物品。
按照《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物品的分类,IV类放射源属于()类放射性物品。
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我国将放射源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分为五类,其中,“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的放射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