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车身、保险杠及翼子板左右应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应不大于10mm。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汽油发动机应符合()的规定。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载客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汽车转向轮的横向测滑量,应在()m/km之间。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3798.2—2005)规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视,要求()应安装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载客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电子控制装置(ECU)应无故障代码显示。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时,转动转向盘使转向轮达到原厂规定的最大转角,在全过程中用转向力测试仪测得的转向盘的操纵力不得大于()N。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了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的()。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载客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规定,转向轮可以装用翻新轮胎。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总质量大于()kg的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时,车轮总成的横向摆动量和径向跳动量有要求。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载客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前照灯光束的照射位置和发光强度应符合GB18565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3798.2—2005)对整车大修的货车车架整修提出了技术要求。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靠,不得有异响、打滑或发抖现象,踏板力不大于()N。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自动变速器的车辆行驶中,应能按规定的换挡点进行升、降挡;换挡平顺、不打滑,无冲击、无异响。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传动轴及中间轴承应工作正常,无松旷、抖动、()及过热现象。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载客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最大设计车速不小于()km/h的汽车,车轮应进行动平衡试验。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载客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装用的轮胎应与其最大设计车速相适应。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3798.2—2005)规定,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车轮进行动平衡试验,其动不平衡质量应不大于()g。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3798.2—2005)规定,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驾驶室、货厢应平整完好,无变形、裂损、锈蚀等缺陷。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自动变速器的操纵装置位于()档时,应有驻车锁止功能。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载客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自动变速器的操纵装置除位于P、R外的任何档位,发动机均应不能起动。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载客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各种排放控制装置应齐全、有效,汽车的排放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按《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柴油发动机》(GB/T 3799.2—2005)规定,柴油发动机大修时,应对()进行调试、检测,其性能指标符合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 3798.2-2005)规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视,要求()应安装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时,制动系装有比例阀、限压阀、感载阀、惯性阀或制动防抱死装置的,在试验台上达不到规定制动力的车辆,应以()的检验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