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6月i日,正保公司委托远华公司销售4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成本为50元,协议价为每件75元。代销协议约定,远华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正保公司无关。商品已发出,并且货款已经收付,则正保公司在2013年6月1日应确认收入()元。

A . A.0 B . B.20000 C . C.30000 D . D.28080

时间:2022-08-31 23:41:01 所属题库:第十四章收入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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