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通信线路与154~220千伏及高压电力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米以上。
架空通信光缆与架空154-220KV电力线路交越时两线最小垂直净距为()。
在高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的身体距高压电力线及电力设施最小间距应保持:1千伏-3千伏的线路为()米,35千伏以上的线路为()米。
架空通信线路交越1-10KV以下的电力线(架空电力线路有防雷保护设备)的最小垂直净距()。
根据《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规定,66kV与10kV同杆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少于()。
架空通信线路与电力线路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米以上。
明线通信线路与10Kv电力线交越时,两线路最近导线的垂直距离为()。
架空通信线路穿越2千伏~10千伏电力线路时,最小净距为()m。
0.38kV架空电力线路靠近电杆的两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mm。
架空通信线路在与()以上高压输电线路交越的两侧电杆应安装避雷线。
架空光缆线路与1―10千伏无防雷措施电力线路保持最小垂直净距()米。
架空通信线路与1千伏及以下低压电力线或农村高压广播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米以上。
直埋式通信线路与电力电缆电压小于35千伏,交越时应保持()米以上,平行时应保持()米以上。
通信线上方跨越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线、低压用户线及农村高压广播线均应做安全保护措施。不属于安全保护措施的是()。
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注意各种供电线的设备。在电力线下或附近紧线时,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及做拉线等工作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如下: (1)35千伏以下线路为()米; (2)35千伏以上的线路为4米
架空通信光缆与架空1-10KV电力线路交越时两线最小垂直净距为()。
架空线路与其他建筑物交越时最小垂直净距为:街道()米;铁路()米;1kV以下电力线1.25米。
架空通信线路交越1KV以下电力线(架空电力线路有防雷保护设备)的最小垂直净()米。
根据《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内架空线路的位置应有统一的走向,以减少和电力架空线路的交越。新线路网的建设应按照城市规划统一规定的管线走向位置或与城市建设部门和电业局洽定的走向设置。
YD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光(电)缆应在电力线下方通过,与10kv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有防雷保护设备的线路交越,光(电)缆的第一层吊线与电力杆最下层电力线的最小垂直净距符合()m。
光缆架空线路与1~10KV架空电力线交越时垂直净距离应为()M。
架空通信线路与20~110千伏及高压电力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米以上。
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注意各种供电线的设备。在电力线下或附近紧线时,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及做拉线等工作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如下:1)35千伏以下线路为米;2)35千伏以上的线路为4米()。
架空通信线路与架空通信线路交越时的最小垂直净距为()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