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无效或被撤消的婚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开始的时间为()。
亲属关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表现不包括().
亲属关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亲属之间都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亲属关系的重要特点是,亲属之间都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婚姻法确定了祖孙间()具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质量离不开个体因素、婚际因素和外界因素三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所谓的婚际因素包括婚姻中双方承担的义务、双方对婚姻的期望和夫妻权利与角色分配等。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除了()。
婚姻法规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当然适用于()。
从婚姻的意义的角度来说,夫妻关系的成立包含了社会所承认的性关系、伴随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以及()。
社会差别是社会成员之间基于社会属性的差别。在这里,具有社会意义的社会属性就叫作(),指的是社会关系空间中的相对位置以及围绕这一位置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人身方面的权利义务包括()。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人身关系方面作了以下权利义务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人身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有()。
()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
夫妻平等包括夫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的平等等方面。
继父(母)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下列关于调整国际多式联运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方面比较有影响的国际规划中,()作为民间规则,其适用不具有强制性,需由当事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自愿采纳。
《婚姻法》就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基于这些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调整范围看,它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从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看,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有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人身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有:()
亲属,指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在丝路南线上,各民族大部分是本民族内部之间联姻,但也有一定数量的族际婚姻。
监理工程师所具有的法律地位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在执业中一般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义务,这些义务包括()。
我国婚姻法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