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经办行依据预算单位开具的银行支付凭证及所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办理财政授权支付。对预算单位的支付凭证应认真审核()事项。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乡镇各单位从财政部门或其他途径取得的往来资金、其他收入等应转入财经所在金融部门开设的“预算单位往来过渡户”,通过“银行存款”核算。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采取()和()两种支付方式。预算单位的()通过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通过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办理。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网点在营业日()至停止对外营业时间内受理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应按照《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受理业务进行严格审查。
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是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向银行签发支付指令,由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的业务。()
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经办行收到预算单位签发的银行票据或结算凭证时,办理支付业务,具体操作包括().
企业网上银财通业务的服务对象为在我行开立用于财政授权支付的零余额账户办理财政国库资金集中支付业务的()。
工行通过代理财政集中支付业务系统,将零余额账户支付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传至财政部动态信息监控系统。
网上银财通业务的服务对象为在我行开立()办理财政国库资金集中支付业务的各级财政预算单位。
中央财政集中支付垫款清算,网点当日与北京分行清算,()北京分行次日与人民银行清算。业务处理时间()之后。
在集中收付制会计业务核算下,要增设和使用()账户,凡是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办理的业务,无论是支付款项、提取现金,还是购入设备、材料,均通过该账户核算。
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的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的书面通知,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财政部开设下列()账户。
预算单位支用授权额度时,填制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据此通过()办理资金支付。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主要包括:()
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未及时办理财政资金支付,由代理银行承担责任,按占用时间和金额支付应付利息,严重的将取消代理资格。
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某行政单位在职人员5月工资6000元,其中基本工资4000元,津贴2000元,款项通过银行直达个人账户。正确的账务处理是()。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系统是指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辖内营业网点通过农信银、大额支付、小额支付、银行卡跨行业务、行内汇划、省辖通存通兑等系统办理的跨县及异地资金汇划、现金支付,以及账户间资金划拨等支付结算业务依据清算模式进行资金清算的业务系统。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的授权,在批准的用款额度之内,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结算方式,将财政资金通过在银行开立的预算单位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以下简称“收款人”)账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的行为()
代理银行在办理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时,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是由批准()
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负责按照财政部门签发的汇总清算通知书,审核代理银行资金清算申请,及时、准确地与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清算工作,监督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有关业务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包括()零余额账户和()零余额账户。
《秦皇岛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财政性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规定,委托代理协议和支付清算协议期满,代理银行因未获得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资格,或者未再次中标,不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和支付清算协议的,应当在协议期满()内办理完委托代理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委托代理事项,并做好其他相关后续工作
《秦皇岛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财政性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规定,代理银行根据经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审核备案的(),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财政部门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教育收费财政专户,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涉及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是指根据()的批准文件,由中国银行营业网点为预算单位开设,用于各基层预算单位办理各类财政资金支付的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