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融资租入一台生产设备,该设备公允价值为8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50万元,甲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为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2010年1月1日,长江公司将其持有的一项商标权出租给乙企业,租期5年,每年末收取租金30万元。该商标权是长江公司2007年7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长江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长江公司因该项出租业务每年需要交营业税1.5万元。假定不考虑除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长江公司2010年因该业务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2016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租金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甲公司在出租期间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2016年度出租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万元。
2×16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租金30万元,增值税税额1.8万元。甲公司在出租期间内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15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2×16年度出租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2010年1月1日,长江公司将其持有的一项商标权出租给乙企业,租期5年,每年末收取租金30万元。该商标权是长江公司2007年7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长江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长江公司2010年因该业务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租金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2万元。甲公司在出租期间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16年1月1日购入,初始入账价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2017年度出租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2005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租金15万元。租金收入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在出租期间内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04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8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不考虑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2005年度出租该商标权所产生的其他业务利润为()
甲公司将一闲置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014年1月1日,租赁期5年,年租金为360万元,租金每年1月1日支付,租赁期开始日起的前3个月免租金,2014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扣除免租期后的租金27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4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是( )。
2017年3月8日,甲寿险公司计划购入一栋写字楼用于对外出租。3月15日,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自8月1日起将这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为期5年。4月5日,甲公司实际购入写字楼,支付楼款1200万元,相关税费100万元。4月5日,甲寿险公司应将该写字楼确认为()。
甲公司拥有一栋写字楼,用于本公司办公使用。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协议,将该写字楼整体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15年1月1日,年租金为400万元,为期3年。当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为3 500万元,已计提折旧1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800万元,且预计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2015年年底,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 400万元。假定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项房地产业务对甲公司2015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融资租入一台生产设备,该设备公允价值为8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50万元,甲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为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销售部门的一大型运输设备以3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款项已收存银行。该运输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40万元,已计提折旧18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2005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经营租赁合同,将该运输设备租回供销售部门使用。租赁开始日为2005年1月1日,租赁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每季度末支付20万元。假定不考虑税费及其他相关因素。甲公司2005年使用该售后租回设备应计入营业费用的金额为()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某商标使用权自2017年7月1日出租给乙公司,合同规定出租期限为3年,每月租金收入100万元,每月月末收取当月租金。2017年7月31日收到当月的租金及增值税合计106万元(可抵扣增值税税额为6万元),已办理入账手续。该商标权每月的摊销额为50万元,未发生其他相关费用。甲公司该商标权影响2017年7月份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2011年1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项商标权出租给乙企业,租期是5年,每年末收取租金30万元。该商标权是甲公司2008年7月1日购入的,初始人账价值为l0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l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甲公司因该项出租业务每年需要交纳营业税l.5万元。假定不考虑除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2011年因该业务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2017年3月8日,甲寿险公司计划购入一栋写字楼用于对外出租。3月15日,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自8月1日起将这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为期5年。4月5日,甲公司实际购入写字楼,支付楼款1200万元,相关税费100万元。4月5日,甲寿险公司该栋写字楼的入账金额应为()万元。
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销售部门的一大型运输设备以3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款项已收存银行。该运输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40万元,已计提折旧18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 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2005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经营租赁合同,将该运输设备租回供销售部门使用。租赁开始日为2005年1月1日,租赁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每季度末支付20万元。假定不考虑税费及其他相关因素。甲公司2005年使用该售后租回设备应计入营业费用的金额为()。
2015年10月,甲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期1年,年租金为500万元,乙公司应于当月预付200万元,余款在租期满半年时一次付清。已知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有关甲公司上述业务应当缴纳的营业税,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将一栋自用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200万元。当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其账面价值为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办公楼并对外出售,销售价款为950万元。假定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上述业务对甲公司2015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是()万元。
2020年7月1日,甲公司出租商铺,租期半年(2020年12月31日租期届满),一次性收取含增值税租金126000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5%,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计算甲公司出租商铺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1月8日签订经营租赁协议,将其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期5年。2015年8月8日乙公司又将该办公楼经营租赁给丙公司,以赚取租金差价,租期3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1、1. 甲公司将一闲置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2020年7月1日,租赁期为4年,年租金为120万元,租金于每年7月1日支付,租赁期开始日起前3个月免租金,2020年7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扣除免租期后的租金90万元,甲公司2020年确认的租金收入为()。 A.56.25万元 B.60万元 C.90万元 D.120万元
2×16年1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项闲置的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相关资料如下:(1)商标权成本为3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已使用2年;(2)甲公司与乙公司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每年租金为50万元,于每年年初支付;(3)2×18年1月1日,商标权租赁到期,甲公司决定将商标权直接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200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因素。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进行的下列会计处理中
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台办公设备以7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款项已收存银行。该办公设备账面原价为600万元,已计提折旧12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当日公允价值为52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2×17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经营租赁合同,将该办公设备租回;租赁期开始日为2×17年1月1日,租期为3年;租金总额为210万元,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的下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