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871-2002规定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为年有效剂量1mSv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核动力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的规定是:由监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为()mSv。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核电厂对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适用于在规定期间内外照射引起的剂量和在同一期间内摄入所致待积剂量的和;计算待积剂量的期限,对儿童的摄入应算至()岁。
《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职业照射个人剂量限值是: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任何一年的有效剂量限值为50mSv。
GB18871规定了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放射工作人员连续5年中任何一年不应超过()。
射线检测人员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限值不应超()
对于职业照射的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的剂量限值为20mSv,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限值为()mSv。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核电厂对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适用于在规定期间内外照射引起的剂量和在同一期间内摄入所致待积剂量的和;计算待积剂量的期限,对成年人的摄入一般应为()年。
ICRP推荐的职业照射,年全身有效剂量限值(mSv)是()
对运输活动所产生的职业照射用有效剂量评估,若一年中有效剂量预计可能处于1mSv~6mSv之间时,()工作场所监测或个人监测制定剂量评定计划。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核动力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的规定是: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mSv。
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者所受的职业照射,应遵从实践的正当性和防护的最优化原则,任何一年中有效剂量不应超过()mSv。
在进行放射性勘探时,职业照射剂量,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不超过()。
ICRP第60号出版物建议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剂量限值(有效剂量)分别是()。
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者所受的职业照射,应遵从实践的正当性和防护的最优化原则,任何一年中手、脚的当量剂量不应超过()mSv。
职业照射剂量限值规定,工作人员的皮肤的年当量剂量为()。
职业照射剂量限值规定,工作人员的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为()。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职业照射一年中四肢或皮肤所受的当量剂量不应超过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核电厂对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适用于在规定期间内外照射引起的剂量和在同一期间内摄入所致待积剂量的和计算待积剂量的期限,对成年人的摄入一般应为()年。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核电厂对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适用于在规定期间内外照射引起的剂量和在同一期间内摄入所致待积剂量的和;计算待积剂量的期限,对儿童的摄入应算至()岁。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公众个人剂量限值是指A.职业照射B.医
GB18871规定了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放射工作人员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应超过
GB18871-2002规定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为年有效剂量1mSv。()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对运输活动所产生的职业照射,一年中有效剂量极不可能超过()mSv时,不必采用特殊的工作方式,也不必细致监测、制定剂量评定计划和保存个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