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应该做到()。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但无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第五条规定,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下面哪种情况是关于紧急避险正确的描述?()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报告或者举报。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最多处()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五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从业人员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八十二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的出口。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并制定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七十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