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适用范围中规定的架体高度不超过多少米?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文件规定: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工程是指搭设高度25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等等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和搭设高度()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建质[2009]87号文,搭设高度()m及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工程必须专家论证。
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因脚手架的类型、型式及搭设方式的不同而不一样。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高度()。
搭设高度()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范围。
()可用型钢或钢管、脚手架材料加工搭设而成,搭设高度可达50m以上。
满堂脚手架应在架体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向每6m至8m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以下时,应在架顶部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及以上时,应在架体底部及竖向间隔不超过8m分别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宜在竖向剪刀撑斜相交平面设置。剪刀撑宽度应为6m-8m。()
搭设高度()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含电梯井内架、施工电梯外架)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2018年31号文规定,搭设高度(a)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规模的危大工程()
搭设高度()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需要专家论证。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米及以上必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搭设高度()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搭设高度()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建质〔2009〕87号文中所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搭设高度()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是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搭设高度()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搭设高度()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搭设高度在()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需组织专家论证
脚手架工程需专家论证、审查的范围有: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需要编制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搭设高度()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论证。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需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