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不告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告知劳动者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用人单位与(),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合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保持电气隔离并接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告知劳动者,不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用人单位不必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告知劳动者。
根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劳动者必须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做到(),以防损害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合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中可以不告知劳动者其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
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签订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事部门无需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006年4月19日,某树脂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甲苯,人工操作,没有通风设施。员工某发生疑似急性甲苯中毒,4月20日经诊断为“轻度甲苯中毒”。经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未组织操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设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资料;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人员未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未设立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可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部分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应如实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006年4月19日,某树脂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甲苯,人工操作,没有通风设施。员工方某发生疑似急性甲苯中毒,4月20日经诊断为“轻度甲苯中毒”。经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未组织操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设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资料;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人员未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未设立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可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部分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应如实告知劳动者。
2006年4月19日,某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甲苯,人工操作,没有通风设施。员工方某发生疑似急性甲苯中毒,4月20日经诊断为“轻度甲苯中毒”。经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未组织操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设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资料;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人员未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未设立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可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部分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应如实告知劳动者。
2006年4月19日,某树脂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甲苯,人工操作,没有通风设施。员工方某发生疑似急性苯中毒,4月20日经诊断为“轻度甲苯中毒”。经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未组织操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设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资料;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人员未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未设立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可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部分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应如实告知劳动者。
2006年419日,某树脂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甲苯,人工操作,没有通风设施。员工方某发生疑似急性甲苯中毒,4月20日经诊断为“轻度甲苯中毒”。经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未组织操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设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资料;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人员未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未设立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可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部分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应如实告知劳动者。
2006年4月19日,某树脂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大量用有机溶剂甲苯,人工操作,没有通风设施。员工方某发生疑似急性甲苯中毒,4月20日经诊断为“轻度甲苯中毒”。经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未组织操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设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资料;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人员未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未设立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可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部分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应如实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步,合同中可以不告知劳动者其岗位也许存在职业危害。()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