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的罚款。
保险经纪机构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以下罚款。
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对于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行为,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罚款。
驾驶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指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情况之一的,出租车可载明“暂停载客”标志,暂停载客。
电梯运营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下的罚款。
根据《实施细则》,驾驶空车时不载明“暂停载客”标志又不使用空车标志的,处罚款()元
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的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元以下罚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以及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有违法所得,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企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开启巡游车电召服务标志或者暂停营运标志”的,予以200元罚款。()
单位或者个人违法出租架空层、设备层、避难层,改变停车库、地下空间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处——罚款()
擅自在出租汽车车体上设置张贴或者悬挂广告,可以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