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用户发生()用电事故,应及时向供电企业报告。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属于窃电行为。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六条规定: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按其()、()、()计收电费。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二条规定:用电计量装置包括()。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的行为,属于违约用电行为,供电企业对查获的违约用电行为应及时()。
《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应不断改善供电可靠性,减少()和()对用户的停电次数及每次停电持续时间。供用电设备计划检修应做到()。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检举、查获窃电或违约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办法由()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用户因修缮房屋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办理()用电手续。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必须()进行。
《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都应加强供电和用电的运行管理,切实执行()和()制订的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程制度。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及()后应对用电计量装置加封,并请用户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八条规定: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都应经常开展(),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用户需变更用电时,应事先提出申请,并携带(),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变更()。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条规定: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
《供电营业规则》:中第一百条规定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称为()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电计量装置应安装在何处?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为基数,按()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起至()止。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在客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的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计算,分别计价,供电企业每年至少对上述比例或定量核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的违约使用电费。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某客户原用电容量为315KVA,现要求改为230KVA,该户应办理()
《供电营业规则》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根据其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