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车仅在我公司投保交强险,2008年3月5日,该车与乙、丙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甲车损失3000元、乙车损失7000元、丙车无损。经交警处理,甲车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乙、丙车无责。据查实,乙车交强险脱保,丙车交强险保在天安保险公司,则按交强险实务,我公司应赔偿甲车()。无责代赔是做在有责的车自己的交强险里面的。

时间:2022-10-14 01:54:38 所属题库:车险理赔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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