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和核算使用的各种调拨单、登记簿、销毁清单等均应按照会计档案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负责空白权限卡的领取、发放、保管,按照事权划分和业务分离的要求对权限卡申请人的级别、权限等进行设定,并对已签发的权限卡进行启用,以及负责作废卡的回收、销毁等工作。
作废卡的销毁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在有()部门派专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销毁。
对于改版停用的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支行库管员应在停用作废后()内上缴分行大库集中保管,定期销毁。
未及时上缴、销毁已作废或停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违规程度的不同,可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作废卡的销毁必须经()批准同意后,在有会计、审计和安保部门派专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销毁。
重要空白凭证销毁时,应由旗县联社()共同负责监销。销毁后,填制“重要空白凭证销毁表”,记载销毁情况,并将销毁清单及文字说明报自治区联社备案。销毁表及销毁清单作会计档案永久保管。
停止使用、作废上缴的重要空白凭证由县级行社财务会计部门统一销毁,销毁工作应在停用后()内完成。
金信卡空白卡和成品卡卡片均属重要空白凭证,在订制、保管、领用、制卡、作废、发放和销毁过程中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纳入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核算。
总、分行运营部每年应至少组织()重要空白凭证销毁工作,对作废、停用、换版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销毁。
空白重要凭证销毁后,由()在“重要凭证销毁清单”上签字,交会计部门档案库永久保管。
会计业务印章因字迹不清、变更名称等原因作废、停止使用的,要在《业务用章(用具)保管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停止使用日期和原因,及时抄列清单上缴县级联社统一销毁,销毁工作应在作废停用后()内完成。
圆鼎借记卡作废卡的销毁应经卡管理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行长(主任)批准,由()共同负责销毁。
柜员日间进行表外尾箱自查时,应使用“()表外尾箱碰库”交易,清点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包括待销毁重要空白凭证、待销毁阳光卡、作废空白卡等)及有价单证实物数,检查是否与尾箱账面余额一致。码进行核对。
柜员应将作废空白卡每()上缴网点库管员,网点库管员按()上缴分行大库集中保管,定期销毁。
重要空白凭证销毁表及销毁清单作为会计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
下列废旧卡片需在磁条处剪角作废,入表外“03032已作废待销毁重要空白凭证”科目核算,抄列清单定期销毁的是()。
柜员应将作废空白卡每()上缴网点库管员,网点库管员按月上缴分行大库集中保管,定期销毁。
柜员将现金箱内因业务取消或凭证格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批量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入凭证库房,凭证管理员对停用凭证进行清点,并填写“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清单”一式三份,签章确认后将作废清单交()审核,由柜员选择相关交易,进行凭证作废处理。
作废的柜员卡原则上每年销毁一次,办事处、市联社会计管理部门抄列清单,交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会同()部门进行集中销毁。
各级联社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对停用、作废会计业务印章的清理销毁工作,销毁时应编制《会计业务印章销毁清单》,由会计部门会同()等部门共同实施销毁,参加销毁印章人员均应在《会计业务印章销毁清单》上签章确认。
对于改版、停用的待销毁凭证分行销毁时,分行库管员应抄列“重要空白凭证销毁清单”,造具清册,由参加清点人员共同签章,报运营管理部()签字审批。
对于客户未用缴回、柜员日常使用作废和柜员尾箱中已改版停用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柜员应()上缴支行库管员,由支行库管员通过打印出的作废凭证上缴清单与实物核对无误后,由支行库管员将作废凭证上缴清单与作废凭证一起装订,上收到支行大库统一保管。
531前,成品卡、作废卡分设90201代保管有价值---成品卡、91001待销毁重要凭证—作废卡。531后,成品卡、作废卡均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