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跨越街道时,其最低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米
跨越里弄(胡同)或街道时,其最低点至地面垂直距离应不小于()米。跨越的皮线杆档内不得有接头。
普通架空光缆平行于街道时,最低缆线到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 m。
封闭式母线水平敷设时,至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m。垂直敷设时,距地面1.8m以下部分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措施。但安装在配电室、电机室、电气竖井、技术层等电气专用房间时,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可不受此限制
墙壁光缆在跨越街坊、院内通路时,其光缆线最低点距地面应不小于()。
接户线交叉跨越及平行接近距离应满足,低压接户线在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通车街道,不应小于()m。
普通架空光缆平行于街道时,最低缆线到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墙壁光缆跨越街坊、院落,要求缆线最低点距地面应不小于()M。
220KV送电线路与铁路跨越时,在导线最大弧垂情况下,至铁路标准轨顶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米。
跨越道路街道的低压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胡同(里弄、巷)应不小于()。
低压接户线跨越车辆通行街道时,其最大弧垂的对地距离不应小于()m。
架空线路最低线条跨越城市街道、公路时,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
跨越通车街道的低压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米。
跨越通车街道的低压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导线的最低点与地面或跨越物在居民小区的距离应不小于()。
架空光缆跨越公路时最低缆线到地面的垂直净距应不小于()米。
跨越里弄(胡同)或街道时,其最低点至地面垂直距离应不小于()米。
跨越街道的低压绝缘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通车街道,6m;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3.5m;胡同(里、弄、巷)()m。
胡同跨越街道的低压绝缘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
接户线交叉跨越及平行接近距离应满足,低压接户线在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通车街道,不应小于()m。
跨越街道的低压绝缘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通车街道,()m;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3.5m;胡同(里、弄、巷),3m。
跨越街道的绝缘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20kV送电线路与铁路交叉跨越时,在导线最大弛度情况下,至铁路标准轨顶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m。
依据《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技术导则》(),跨越街道的1kV以下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有汽车通过的街道不应小于的数值为()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