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交送达
渔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送达的种类有()送达、()送达、()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适用转交送达()
我国于1991年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公约》后,公约成员国法院或其他机关将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转交给该国使领馆后,该国使领馆再向我国转交,下列选项中,哪个途径是正确的送达途径?
适用转交送达的情况有()
我国于1991年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公约》后,公约成员国法院或其他机关将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转交给该国使领馆后,该国使领馆再向我国转交。下列选项中,哪个途径是正确的送达途径?()
下列不属于转交送达对象的是()。
应由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送达的情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