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时,以下()说法是正确的。

A.“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两道批准程序,一是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司,二是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B.“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必须签订两个协议,一是同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二是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C.“发行股份完成后,应当持验资证明和其他文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登记完成,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时,如果出席人员所代表的股份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则会议不得举行”

时间:2023-09-15 15: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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