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4年12月委托长江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万元(不含增值税),长江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准备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出售时,出售环节应缴纳的税金是()。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当()。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1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黄金饰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2017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014年12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计划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已验收入库,乙加工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出售的,不论售价高低,均不再缴纳消费税。()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售价等于受托方计税价)。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0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成本为()万元。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已代收的消费税准予扣除。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准备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DUI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8日,DUIA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HAPPY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16年7月30日,DUIA公司收回HAPPY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DUIA公司根据HAPPY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HAPPY公司支付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另支付消费税3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DUIA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5.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下列各项中,应该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的有(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0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
5.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下列各项中,应该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的有( )。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下列各项中,应该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的有( )。
纳税人A委托纳税人B加工应税消费品,交货时由B代收代缴A应缴纳的消费税,A收回的产品直接出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X16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1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2016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某公司本月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支付加工费5000元,消费税600元,该消费品加工用原材料为15000元,收回后直接出售。则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
22、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