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容纳乘客数少于()人的客舱,如设置二个出入口有实际困难时,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可允许设置一个出口,但应设置一个应急出口。
对于小于400总吨但经核定可载运()以上的船舶,MARPOL公约附则Ⅳ仍然适用。
根据MARPOL公约附则Ⅳ的规定,2008年9月27日起,适用于从事国际航行的()。 Ⅰ.400总吨及以上的新船; Ⅱ.少于400总吨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上的新船; Ⅲ.400总吨及以下的新船; Ⅳ.少于400总吨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2人以上的新船。
根据MARPOL公约附则Ⅳ的规定,2008年9月27日起,适用于从事国际航行的()。 Ⅰ.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 Ⅱ.少于400总吨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上的船舶; Ⅲ.400总吨及以下的新船; Ⅳ.少于400总吨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2人以上的新船。
MARPOL公约附则Ⅴ中规定,每艘()总吨及以上和允许载运()人及以上的船舶,应制订一份船员必须遵守的“垃圾管理计划”。
多少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经核定可载客15人及以上的船舶,均须备有海事部门签发的《船舶垃圾记录簿》?()
凡经核定载客()人及以上的客船或客货船和()总吨及以上的其他船舶,均须配有港航部门批准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和签发的《船舶垃圾记录簿》。
根据规定,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可载运()人及以上的船舶应配备垃圾管理计划。
《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中“高速客船”指载客15人及以上,设计静水时速在沿海水域为25海里及以上,在内河通航水域为35公里及以上的排水型船舶和动力支承船舶。
内河航行船舶中,对于()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船舶,以及核准载员()人及以上的船舶,应备有一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的垃圾记录簿,以记录每次排放作业情况。
MARPOL公约附则V规定:所有()吨及其以上的船舶和经核定所载运()人及以上的船舶,应备有《垃圾管理计划》。
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定适用于小于400总吨但核定载运船上人员()人以上的内河新船。
2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经核定载运15人或以上的船舶应有海事机关批准的垃圾管理计划。()
根据规定,()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可载运()人及以上的船舶应配备垃圾管理计划。
按MARPOL73/78附则Ⅴ的要求,所有总吨以上的船舶和经核定可载运人或以上的船舶,应配()备一份船员必须遵守的垃圾管理计划。
据MARPOL公约附则IV的规定,2008年9月27日起,适用于从事国际航行的()I、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II、少于400总吨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上的船舶;III、400总吨及以下的新船;IV、400总吨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2人以上的新船
根据规定,国际航行的()总吨及以上和可载运()人及以上的船舶应配备垃圾记录簿。
沿海航行的所有()总吨及以的船舶和经核定可载运15人或以上的船舶,应配备一份船员须遵守的垃圾管理计划和船舶垃圾记录簿。
MAROL公约附则V中规定400总吨及以上和允许载运10人及以上的船舶,应备有一份《垃圾记录薄》。
根据规定,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可载运人及以上的船舶应配备垃圾管理计划。(307008:第06章 海洋与海洋环境保护) (A-3,B-7,C-8,D-3,错误-13)()
MARPOL公约附则Ⅴ中规定,每艘()总吨及以上和允许载运()人及以上的船舶,应制订一份船员必须遵守的“垃圾管理计划”
所有400总吨及其以上的船舶和经核定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船舶,应备有一份按IMO制定的导泽编制的《垃圾管理计划》,航行前往其他缔约国所管辖下的港口或装卸站的船舶还要有按MARPOL附则V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的《垃圾记录簿》。()
MAROL公约附则V中规定400总吨及以上和允许载运10人及以上的船舶,应备有一份《垃圾记录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