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遗失物品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物品在()以内的免费转送。
遗失物品需要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内附清单,物品加封,填写()和行李、包裹交接证,交列车()签收。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失物招领处对旅客遗失物品应(),正确交付。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失主来领取遗失物品时应如何办理?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旅客证明其确已携带进站乘车,且能够确定携带品价值的,按下列规定赔偿:以处理单位所在地物价部门或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物品价值赔偿。
旅客遗失物品需要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填写客运记录和行李、包裹交接证,交()签收。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对旅客遗失物品应怎样处理?
旅客遗失物品需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物品在5千克以内的免费转送,超过5千克时,()按品类补收运费。
遗失物品需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不收取费用。
遗失物品需要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交()签收。
旅客遗失物品需要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应按包裹办理。(部竞赛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对旅客遗失物品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旅客遗失物品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物品重量超过5kg时,到站按()补收运费。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遗失物品中有危险品、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机要文件如何办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对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规定,列车发现旅客遗失物品妥善保管,设法归还失主,无法归还时编制客运记录交站处理。无法判明旅客下车站时交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五条,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
旅客遗失物品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物品重量超过规定重量时,到站按()补收运费
旅客遗失物品需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物品在千克以内的免费转送,超过时,到站按品类补收运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采用旅客列车进行遗失物品转送的,只转运至旅客下车站()
旅客遗失物品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物品在()千克以内的免费转送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旅客遗失物品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物品在()以内的免费转送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遗失物品需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物品在5千克以内的免费转送;超过5千克时,到站按类补收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