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从事服装生产,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在该市A区与B区交界处跨界修建了一排简易厂房。市规划部门发现后认定王某所建的厂房是违章建筑,通知王某限期拆除。王某对该通知不服,向其住所地C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朴某向哪个(些)法院起诉符合《行政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
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对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
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后决定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查该案件时认为王某作案后有自首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件材料中并未包括与此相关的证据材料,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教育行政诉讼中,对于当事人的起诉,人民法院经审查,应当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日内起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日内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遂委托律师王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王某的下列哪些行为必须有甲公司的特别授()
某高校学生王某,在一次考试中作弊被教师发现。学校因此将其开除学籍。但实际上王某一直没有离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王某的学费及其他必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王某进行注册。但等到毕业时,学校以王某已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王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王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起复议,主管教育机关维持学校决定,王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王某的起诉行为,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1月1日,甲商店向王某出售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双方约定,如果有质量问题, 应当在2013年7月1日前起诉,逾期则胜诉权丧失。2013年2月1日,王某在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该电脑USB接口存在接触不良的现象,12013年4月1日与甲商店最后一次磋商无果后,王某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1月1日,甲商店向王某出售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明知该电脑质量不合格未声明),双方约定,如果有质量问题,应当在2013年7月1日前起诉,逾期则胜诉权丧失。2013年2月1日,王某在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该电脑USB接口存在接触不良的现象,2013年4月1日与甲商店最后一次磋商无果后,王某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李某殴打王某致其重伤,在A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后A区人民法院就附带民事部分判决李某向王某支付人民币25638元。但最终查明李某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某高校学生王某因为在一次考试中作弊,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后经过补考获得该科学分。后毕业时,王某所有成绩均达到毕业要求且成绩优异,但学校以王某曾经作弊为由,拒绝授予其学士学位。王某不服,向主管该校的省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教育厅以不属于复议受案范围为由拒绝受理,王某遂向该校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二人共同将丙和丁打成轻伤。当晚,丙、丁分别接到甲的恐吓电话。由于惧怕甲,丙只向法院起诉了乙。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丁参加诉讼。但丁自接到甲的恐吓电话后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一病不起,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如果一审宣判后,丁以甲、乙二人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