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类厂房与普通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高层仓库与甲类物品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甲、乙类厂房与普通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单层、多层乙类厂房的厂房与高层厂房建筑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甲类仓库与重要的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甲类厂房与一般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依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多层乙类厂房与耐火等级为二级的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的防火间距规定,甲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甲类仓库与重要的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多层乙类厂房与单层乙类仓库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二级多层戊类厂房与四级单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甲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问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甲类危险物品仓库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甲类厂房与四级耐火等级多层丁、戊类仓库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其它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最大不应大于()m。
甲类厂房与一般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