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当月发出委托加工材料10万元,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超支差)。企业支付的费用1000元(按7%扣除率计算)支付加工费(不含增值税)5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委托方代扣缴消费税12000元,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则该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实际支付的银行存款分别为()元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收回后直接销售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014年12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计划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已验收入库,乙加工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B7%。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消费税,凡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消费税,凡属于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最终销售的价格与受托方确定的计税价格一致),不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凡属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交消费税产品的,应将负担的消费税记入()。
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当月发出委托加工材料10万元,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超支差)。企业支付的费用1000元(按7%扣除率计算)支付加工费(不含增值税)5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委托方代扣缴消费税12000元,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则该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实际支付的银行存款分别为()元。
委托加工应交消费税物资(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最终销售的价格与受托方确定的计税价格一致),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账户。
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当计入()。
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一般应包括()。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应将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某公司本月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支付加工费5000元,消费税600元,该消费品加工用原材料为15000元,收回后直接出售。则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
凡属加工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加工物资,其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A
【单选题】A企业委托B企业(A、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67.5万元,支付给B企业加工费用4.5万元,由B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为8万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该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后入库成本是()万元。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22、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